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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光州总领馆邮寄办理自动丧失中国国籍领事证明的通知(2022年8月更新)
2020-07-15 15:58

  驻光州总领馆自即日起实行邮寄办理自动丧失中国国籍领事证明业务。具体要求如下:

  适用范围

  一、申请人为定居韩国的中国公民,已取得韩国法务部出具的入(复)籍证书,申请办理自动丧失中国国籍领事证明。如申请人同时符合以下条件,请邮寄办理:

  1、持有效韩国外国人登录证;

  2、能提交有效中国护照或旅行证原件;

  3、居住在驻光州总领馆领区(光州市、全罗南道、全罗北道)。居住在其他地区的申请人邮寄办证事宜请参看相关使领馆网站要求。

  二、不符合邮寄办证条件的申请人,请仍按现行方式到馆办理。

  邮寄办理流程

  一、填写表格

  请如实、完整填写后附《邮寄办证申请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领事证明申请表》。请在电脑上填写,打印后签名。

  二、准备材料

  请对照《邮寄办证申请书》所列材料清单准备好所需材料,复印件请使用A4规格纸张。

  三、邮寄材料

  驻光州总领馆地址:광주광역시 남구 월산동919-6번지1층 (주광주중국총영사관) 61610

  信封上请标明:领事证明

  快递公司(ILYANG일양택배)上门取件电话:

  02-3277-9533

  1588-0002

  快递状态查询邮箱:chinesepp@ilyang.com

  快递状态查询网站:www.ilyanglogis.com

  请注意:办妥的领事证明将通过ILYANG일양택배 寄回,请在快递公司上门取件时告知公司须办理回寄(回寄地址必须与邮件寄出地址一致)。每份申请须单独邮寄,并办理单独回邮。相关邮寄费用均由申请人承担。请保留好邮寄凭证,以便及时查询快递状态。

  四、视频见面(仅适用未满18周岁的申请人)

  我馆收到申请材料后一周内,工作人员会通过电话与申请人父母联系,约定视频见面时间和方式。视频见面时请父母陪同申请人进行,并准备好相关申请材料原件以便工作人员查验。

  五、证件寄回

  办妥后将连同护照或旅行件原件一并寄回。

  如在确认申请材料已寄至我馆后两周未收到办妥的回寄证件,请致电062-351-8857或发邮件查询(邮件中请标明联系方式,我馆收到邮件后将跟您电话联系)。

  咨询邮箱:gwangju@csm.mfa.gov.cn

  注意事项

  一、请认真、完整填写申请书及申请表,如不规范或不如实填写,将直接影响办证进度。

  二、请电脑填写表格,须字迹清晰且无涂改。

  三、领事证明不收取费用。

   附件《邮寄办证申请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领事证明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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